中山市財政局多層推進“放管服” 規范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
來源:中山財政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精神,中山市財政局積極響應國家關于深化改革的號召,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聯合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出臺《中山市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和完善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
一是放管結合,優化賬戶管理方式。市財政改變以往財政對預算單位所有賬戶全部實行審批的管理方式,根據賬戶性質及用途,將銀行賬戶分為財政審批類賬戶和財政備案類賬戶分別管理。預算單位開立、變更和撤銷財政審批類賬戶應報經市財政局審批同意后辦理;開立、變更和撤銷財政備案類賬戶不需報經市財政局審批,自行到經辦銀行辦理。放管結合,提高了賬戶管理工作效率,使管理得到優化。
二是強化監督,建立賬戶年檢制度。市財政局對預算單位財政審批類賬戶和財政備案類賬戶實行年檢制度。預算單位在財政賬戶年檢或日常管理中發現屬于財政審批類但未報經市財政局批準開立的銀行賬戶,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一律撤銷,符合開戶條件的應按照規定向市財政局申請保留賬戶,補報賬戶審批手續。凡未經財政部門辦理賬戶年檢并取得《財政賬戶年檢確認書財政年檢確認書》的預算單位,其開立的銀行賬戶一律不予辦理開戶銀行賬戶年檢。年檢制度的確立強化了財政資金的監管,進一步規范了財政管理工作。
三是分工合作,形成賬戶管理合力。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外匯管理局中山市中心支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實施監督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審批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申請,對銀行賬戶實行備案和年檢管理;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負責監督開戶銀行按本辦法規定為預算單位開立銀行賬戶及賬戶年檢工作,并建立相應的檢查制度,查處開戶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外匯管理局中山市中心支局負責監督預算單位開立和使用外匯賬戶,查處開戶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在多方合力下,銀行賬戶管理得到切實強化。